各处(室)、院(部):
为进一步优化学校采购报销流程,加强保证金及尾款支付管理,学校决定在网上财务报销系统中增设《货物/服务/工程类保证金(尾款)支付单》,分为“有发票”和“无发票”两个单据,相关填写说明如下:
一、凡办理货物、服务、工程类质量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、尾款支付业务,统一使用《货物/服务/工程类保证金(尾款)支付单》。使用部门须如实填写货物、服务、工程的使用情况、功能符合性、维修记录、售后评价等内容,在相应选项处勾选。
二、有发票版:首次付款未开全额发票的,本次支付时需提供发票。
无发票版:1.首次付款已开全额发票的,本次支付时需提供收据。
2.履约保证金,本次支付时需提供学校之前开具的收据。
叁、其他说明事项
1.原《通用报销单(政采云、政府采购)单据》名称变更为《通用报销单(OA采购、政采云、政府采购)》,凡是通过学校OA采购审批、项目采购审批、政采云和政府采购的报销业务均填此单据。
2.报销单附件上传,表格用excel格式,其他一律用pdf格式。
3.所有报销材料打印时均需在短边左侧预留3厘米装订线。
4.差旅报销材料上交时,需使用原件。
本通知请各部门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和使用,确保资金支付规范、安全、高效。
计划财务处
2026年3月13日